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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作者:华祥集团    发布时间:2017/6/12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偏关县南堡子乡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南堡子风电场位于忻州市偏关县南堡子一带,风电场总规划容量为100MW,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规划容量为50MW。二期工程为后续工程,与一期工程共用一个升压站。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125日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48号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山西省2017年晋北三市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同意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50MW风电场工程。本次评价不包括电磁辐射和场外输电线路环评。

建设规模50MW风电

主要建设内容: 2000kW风电机组基础25座、综合楼和110kV升压变电所内附属建(构)筑物,以及场区内至110kV升压变电所间的输电线路等。其中,110kV升压变电所主要包括35KV配电室、主变压器基础、110kV变电架构、设备支架、事故油池、综合泵房、备品备料库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⑴生态环境影响:风电场升压站、施工检修道路、风电机组基础和塔架、集电线路架设及施工工棚、仓库等临时性建筑、施工电源的架设等的实施均要占压地表破坏地表植被,会相应减少该区土地生物量。但由于拟建场区原有生物量较小,没有较珍稀的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植物的总体影响并不大。且在永久占地内尽量采取人工方式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⑵水土流失影响: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挖方和表土的临时堆放形成的边坡而产生的中度水蚀。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开挖、运输会损坏土地和植被。应严格控制扰动土地面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尽可能恢复因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破坏的耕地和林草植被,恢复土地生长力。对扰动的土地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弃土弃渣做到先拦后弃,结束后平整覆土恢复植被,防治责任范围内宜林宜草地,尽量种植林草竣工验收时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8%。

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源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有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装载机、打夯机、振捣棒和振捣器、砂轮锯、空气压缩机等。这些噪声源的噪声级分别在79dB(A)95dB(A)之间,施工边界噪声达标衰减距离最大为100m,本项目风机周边500m内均无村庄。因此,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附近各村庄居民产生影响。

⑷废水影响: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可集中后经沉淀等初步处理洒于草地。在生活区严格管理,严禁随地泼洒污水,保持生活区清洁卫生。

⑸固体废物影响: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2.生产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⑴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有风机噪声、升压站噪声,在项目规划控制范围风电机外500m范围内划定噪声隔离区,禁止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并在风电机所在区域提高植被覆盖度,减小噪声影响;为了尽量减小升压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考虑规划工程还要增加变压器,因此,升压站外围200m范围内划定噪声隔离区。禁止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并在升压站所在区域提高植被覆盖度,减小噪声影响。

⑵废水:本工程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

⑶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共3种,包括生活垃圾、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压器事故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⑷生态影响: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鸟类活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有风轮转动及产生的噪声对鸟类低飞起到驱赶和惊扰作用。根据已运行风电场对鸟类影响的初步调查,风轮叶片击中飞鸟的现象很少发生,所以,风电场对鸟类飞行的影响很小。风电场所在区不是候鸟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不会影响候鸟迁徙。风电场运行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生态环境与建场前基本相同,对野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

效益分析:工程建成后,不仅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地区财政税收,还可吸纳部分劳动力,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能源政策,厂址位于偏关县南堡子乡,符合山西省能源总体发展规划,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范作业规程,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和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采用电话、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阅要求,到本项目建设单位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查阅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风场范围如北场、南场等村庄及县政府、环保、发改等政府管理部门。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感觉、对当地环境目前遭受的不良影响、对各环境要素的敏感度、希望本工程建设给自己带来哪方面的改善、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传真、Email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反映意见以利于项目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

建设单位名称: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10445596

通信地址:偏关县南堡子乡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

                                             〇一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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